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教师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要牢牢把握“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等关键问题,用正确的理论和观点对学生进行《树理想信念之魂、立民族精神之根的教育,切实推进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民族精神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生命教育、法制教育、科学与人文精神教育等。在教育、教学和国际交流过程中,要注重维护国家利益与国家形象,严格把握国际合作、交流的方向,正确把握学术研究与课堂教学的区别。要严格遵守宪法与法律,紧密结合国情、市情、民情进行教育教学,不得传播、散布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言论,不得传播宗教,不得传播低级庸俗文化,不得传播非法出版物,不得出现有失教师形象的言行举止。
2、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教师要树立以学生为本、以育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深入研究教育规律和青少年的成长规律。要充分了解、理解学生的需求,切实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诸方面全面发展。要热爱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得对学生实行辱骂、体罚和变相体罚或者其他有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者测试;不得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不得推销或者变相推销练习册、习题集等教辅材料;不得将学生的活动设施、场地移作他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无关的商业性活动。
3、恪守教书育人的职业道德。教师要树立强烈的职业荣誉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真正做到以言传道、以行垂范;要志存高远、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要牢固树立育人为木、德育为先的思想,全面关心学生成长,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因材施教,循循善诱,形成相互激励、教学相长的和谐的师生关系;要忠于职守,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要严谨治学,恰守诚信,增强学术道德感,增强自律意识,不得以任何手段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在招生、考试、论文答辩、项目评审、评估考核、成果鉴定等工作中,不得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4、具备专业化的育人能力。教师要认真钻研专业知识,苦练教育教学的基本功,不断增强教书育人的能力。要及时了解学科发展、研究方面的新知识、新成果,不断优化知识结构,拓展知识面,做到博学业精;要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踊跃参与各种科研教研活动,全面推进课程教材改革;要进一步研究教育教学理论与青少年成长、成才规律,进一步探索、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方法。班主任尤其要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社会学、法律等方面知识,运用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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