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关心、爱护他们使其健康成长是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职责。根据我校实际,现就安全工作特别是学生交通安全提出以下建议,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安全教育,并确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职责。
1、按时接送孩子上下学。(请记好孩子的上下学时间)
2、配合学校对您的孩子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教育您的孩子在上学和放学的路上严格遵守交通秩序。
3、凡需乘坐汽车上学的同学,家长一定要审核您的孩子所乘坐的车辆车况是否良好,各种牌证是否齐全,千万不要为贪图方便,让您的孩子乘坐无证无牌无客运资格和超载等违规车辆,更不要自发包车让孩子乘坐报废车、拼装车、货车、电瓶三轮车、机动三轮车等无任何安全保障的车辆。
4、学校不准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根据《青少年预防伤害办法》中的有关规定,12周岁以下的少年不许骑车上学。
5、请家长做到: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增强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做好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特别提醒:不能用无牌无证、电瓶三轮车、拖拉机、农用车及车况较差的车辆接送孩子,特别是别人家的孩子。
6、家长接送学生上下学也要遵守我校校园交通安全制度,接送车辆不能在学校门口、马路中间停留,保证道路畅通。如发现学生放学无按时回家,请及时与班主任联系。
[案例1]2011年11月16日上午9点40分左右,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下沟砖厂门口,一辆大翻斗运煤货车与正宁县榆林子小博士幼儿园学生接送面包车相撞,致5人当场死亡,15人在送往医院抢救途中死亡,至此,事故遇难人数达20人,其中包括18名幼儿以及校车司机及1名教师。据介绍,发生事故车辆核载9人,实载64人。根据目前初步的统计,此次车祸还造成车上的44人受伤,伤者多为幼儿园的儿童,其中重伤12人,轻伤32人。
[案例2]2011年9月26日发生在山西灵石县的学生接送车与大货车相撞事故目前已造成7名初中生死亡、2人重伤、3人轻伤。
桩桩案例使我们每位家长不得不深思;
幕幕案件使我们每位家长不得不引起高度重视!
请牺牲我们的点滴时间,关爱自己的孩子吧!
因为他们是希望,他们是未来的主人!
亲爱的家长朋友,安全无小事,让我们携起手来,全力合作,为我们的孩子营造一道安全防线。衷心祝愿您的孩子健康成长,您的家庭安康幸福!
定襄县第二实验小学
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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