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五提倡、十不准”
五提倡:
1、提倡树立自我价值意识。
2、提倡树立安全防范意识。
3、提倡树立文明规范意识。
4、提倡树立自强自护意识。
5、提倡树立遵纪守法意识。
十不准:
1、不准携带任何非学习用具,玩任何危险品。
2、不准在值周教师、门卫等到位之前自由进入校园。
3、不准上下楼推、拉、撞、跑或一拥而上,必须按分界线走右手。
4、不准随意超越警戒线,有意无意滑楼梯。
5、不准在校园之内、教室之中追赶打闹。
6、不准在校园非活动区、警区玩耍。
7、不准在校园内吃零食,防止食物中毒。
8、不准随意无组织地使用体育器材。
9、不准随意出入校园,与生人、可疑人来往。
10、不准在上下学途中乱行、乱跑、乱窜,应按时到校,按时回家。
定襄县第二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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