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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6

2022年05月31日 21:58:19 来源:网校空间 访问量:228


    二、驾驶车辆不得超速、闯红灯、违法载人、逆向行驶、不按规定变更车道行驶,不得驾驶拼装、改装、加装的车辆上道路行驶,严禁报废车辆上道路行驶,一经查处,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三、驾驶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四、不得在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摩托车、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

    五、驾驶人应自觉遵守车辆行驶和停放的相关规定,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定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编辑:郑喜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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