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襄县第二实验小学 2023年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定襄县教育科技局2023年中小学秋季招生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定襄县第二实验小学2023年招生实施方案》。
一、招生计划
根据定襄县2023年中小学秋季招生方案文件精神,2023年我校招收10个班,共450人。
二、招生对象
1、待阳村、董村及大南邢户籍的适龄儿童。
2、忻阜路以南居住的社区居民的适龄儿童。
说明:迁入户籍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外县户口因父母工作调动者除外)。
三、招生对象年龄
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2、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划片”的办法和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主管部门、学校、家庭、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和理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招生时间及程序
1、7月28日前,通过县电视台、学校网站向社会公示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条件等招生信息。
2、学校报名登记:
报名时间:7月28日——7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1)待阳、董村及大南邢户籍的适龄儿童,学生家长(监护人)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学校报名登记。
(2)忻阜路以南居住的社区居民的适龄儿童,学生家长(监护人)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学校报名登记。
3、8月6日—8月7日调查核实提供的学生信息、同时上报教育科技局备案。
4、8月15日学生家长到校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
六、报名条件
1、入学年龄为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报名类别:
▲具有待阳、董村及大南邢户籍的适龄儿童
1.具有待阳、董村及大南邢户籍,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的;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已办理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须提供: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以上证件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具有待阳、董村及大南邢户籍,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的,父母双方在服务范围内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的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已办理服务区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报名时须提供:居民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三代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证件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忻阜路以南居住的社区居民适龄儿童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已办理了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须提供: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以上证件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已在服务区范围内居民小区入住,但开发商未能办理房产证的居民子女报名时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已备案的购房合同、交全款票据、半年以上水、电、采暖费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以上证件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七、招生小组机构
组 长: 王福怀
副组长: 郝双堂 薄晓娟 李淑珍
成 员: 高俊峰 张灵梅 韩建中 曲彦杰 潘守淳
齐东勇 梁 艳 梁飞宇 郑跃军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吸收中层干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参加,实行“谁主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操作程序,健全工作制度,严格工作纪律。招生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学校招生组集体研究决定;出现的重大情况,学校不能解决的,报教育科技局审定。
2、建立招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
3、加强监督。学校要加强对新生入学工作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宣传,将招生具体政策、招生计划、服务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解答家长、社会群众对招生入学问题的相关咨询,及时受理、核实、处理社会举报。
九、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182****8213 (郝) 134****6268 (薄) 151****2592(李)
139****6276 (高) 159****4205 (张)
特别提示:请本服务区内的家长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报名时间报名,过期不候,后果自负。
报名地点:定襄县第二实验小学博学楼一楼。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定襄县第二实验小学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