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二小教师职责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忠诚于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积极主动的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言行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在工作中服从领导的分配和安排,以大局为重,团结同事,关心学生,对自己的工作尽心尽职,按质按量完成自己的工作。
三、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不做有损人民教师形象的事,熟知《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师德八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蚀,杜绝黄、赌、毒等不法行为的发生。
四、衣着言行得体大方,上下班要准时,各种集队集会要认真听讲作好笔记,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五、善于钻研大纲、教材和学生,把教案写好,兼任两科以上的,要有完整的主科教案,并至少有一门完整的非统考科目教案。
六、在教育教学中充分体现素质教育与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精神,虚心好学,求实进取,不断改进自己的教育教学思想、方法和手段,向40分钟要质量,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随课考勤。
七、作业批改及单元测试根据实际情况按上级要求完成应有的量。
八、各教师主动维护学校声誉,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的各项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各种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撰写论文,通过各种途径不断的提高自己的学历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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